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_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1.2022年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1月17日24时起)
2.从2007年一月一号开始实行的政策
3.小家电质量问题不容小视
4.政协会议提案格式范文6篇
5.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6.2022年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浙江省汽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
7.2022年12月19日24时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善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价格执法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市《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人民令第230号)和市法制办《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价格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实施《价格法》,界定价格行政执法范围,明确价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将我局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廉洁勤政的干部形象、优质高效的机关形象,形成以人为本、责任落实、协调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为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的价格执法支撑。
(二)基本目标
以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为总的目标,根据市“三定”方案确定的本局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具体规定,建立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层次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责任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完善各项管理监督和奖惩办法,确保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所属八个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处、商品价格处、服务价格处、综合法规处、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与成本调查队、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二)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从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真正领会和掌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和要求,取有效措施,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局长全面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落实工作,分管副局长负责日常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落实工作。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指导、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机构设在综合法规处。
3、健全工作网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执法依据梳理、行政职能划分、执法责任分解等涉及不同部门,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各部门以自身专业职能为基础负责本部门的实施,同时与其他部门做好配合、衔接工作。行政职能、职权、职责清晰明确,但并不意味着各部门自行其事,在执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各部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到环环相扣。
4、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过程是责任制所确定的职权、职能、职责落实到位的过程,在行政执法行为中要在完善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建立起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做到内外结合、层层监督、查处得力、不枉不纵。
三、法定职能
根据市批准的我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市下达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书,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法定职权有:
(一)贯彻实施上级及其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价格管理目录内容。
(二)负责拟订本市价格、收费改革及定价、调价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三)负责全市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及其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价格平衡和价格争议;监督行业价格自律工作;提供价格信息服务;指导价格认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价格研究工作。
(四)负责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五)负责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审批权限内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价格、中介服务收费;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六)负责组织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七)依法受理和办理本系统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参加行政诉讼。
四、履行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一)基本要求
全局各项价格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均应坚持法制统一、权责一致,合法行政、高效便民,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立足本职、注重实效,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等原则;坚持以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到“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具体包括:
1、负责制定并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及年度,贯彻执行上级布置、分解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2、负责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以及法制机构建设,加快执法人员职业化、专门化步伐,提高素质,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其责任、任务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
4、负责完善价格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内部价格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内部机构的价格行政决策权,建立分级自主决策的价格行政决策体制,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逐步健全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权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价格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评估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与反馈。
5、负责组织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工作,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促进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增强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创新培训机制,建立有效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结合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执法人员的年度业务轮训。
6、负责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理解价格依法行政,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7、负责按照规范要求制定、上报经上级备案审查同意、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组织清理。
8、负责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对所属部门的检查、监督,完善落实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明确层级监督的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程序以及监督结果运用,认真解决价格依法行政中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反映强烈的问题。
9、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0、负责健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加强定价卷宗和执法案卷管理。
(二)基本标准
1、全局价格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各项活动,都做到“严格执法,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勤政执法,高效便民;廉洁执法,公开透明”。
2、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等职能基本到位;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价格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价格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4、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领导重视,目标清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及行政责任制度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制,行利与责任紧密挂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5、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全年的违法行为查处结案率100%,行政处罚等执法正确率达100%,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合格率95%以上。
五、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
(一)执法职权分解
局长、副局长
主要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局长负责全局执法事项,并承担主要责任;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分管局部分执法事项,并在分管范围内承担分管责任。
综合法规处
1、主要执法职权
(1)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价格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办理办法
对全局的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责任。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处长的执法职责及职权
对本处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人员的执法职责及职权
①经办查处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行为;
②经办行政复议工作;
③履行法制监督任务;
④做好起诉、应诉的工作。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 边清国 徐斌 陈 权 毛益华
法律责任:本处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价格处
1、主要执法权限
商品价格管理,包括电力、集中供热、成品油、天燃气价格、液化气价格调控、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对困难群体的补贴测算、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贯彻省价格干预措施等。
2、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4)《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5)《上网电价管理办法》;
(6)《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7)《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8)《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
(9)《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10)《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11)《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12)《杭州市供水管理条例》。
3、工作流程等
见流程图。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处长的执法职权及权限
对本处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人员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①经办电力、集中供热、成品油的价格的核定和调整以及价格政策贯彻落实;
②经办天然气价格、液化气价格调控、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核定、对困难群体的补贴测算、贯彻省农资价格干预措施等业务的价格核定以及价格政策贯彻落实;
③经办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的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以及价格政策贯彻落实。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任方宏 谢晓燕 陈汪峰 余 亮
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事业性收费处
1、主要执法权限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列入定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项目的备案等
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3)《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3、工作流程等
见流程图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处长、副处长的执法职责及权限的执法
对本处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人员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①经办贯彻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律、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②经办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经营服务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列入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③经办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核发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许可证;
④经办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展收费验审和定期验审。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王忠国 刘国庆 周德源 郑援朝 陈其根 叶耀庆 黄小平 叶 洪 周天仪
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服务价格处
1、主要执法权限
定价、指导价的房地产价格和收费、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开发的居民住宅价格审批,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市、区级医院制剂价格审批,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中医民族医诊疗类、床位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贯彻国家、省价格政策等。
2、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4)《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5)《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6)《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3、工作流程等
见流程图。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处长、副处长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对本处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人员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①经办国家、省价格政策贯彻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开发的居民住宅价格审批,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②经办国家、省价格政策贯彻落实,市、区级医院制剂价格审批;
③经办国家、省价格政策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中医民族医诊疗类、床位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汪莲娣 徐斌 计国平 何尊明
赵雪皎 朱利红 王 卫 孙向光
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检查分局
1、主要执法权限
价格监督检查,包括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市专项价格检查和行业性价格检查;实施对市级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市)人民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人民群众有关价格问题的举报、投诉;指导全市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和街道(乡镇)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开展“价格信得过”活动。
2、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3)《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4)《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5)《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6)《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7)《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
(8)《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9)《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10)《制止牟取暴利暂行办法》;
(11)《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12)《浙江省制止牟取暴利暂行办法》。
3、工作流程等
见流程图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分局长、副分局长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对本处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工作人员执法职责及权限
①综合科执法人员经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做好价格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案卷归档工作;做好价格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
②检查科和协调科执法人员经办价格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的执行,案件整理;
③受理科执法人员经办价格投诉举报的接听、受理、报批工作,答复群众价格政策咨询。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王卫东 徐 奋 傅祖淼 郭金高 董树民 姜义敏 蒋振宝 王心爱 黄 剑 金曙明 丁晓军 寿文姣 彭爱民汪陆青 朱晓临 王玉龙 寿旦云 赵坚 叶寿良 鲁国栋 郑自强 余维水 马 炎 沈 琳 方亚春 陈 丽 谢 飞 胡曙东 丁来红 俞荣泉 卓开锋 张德玉 傅 芳 丁 宁 姚永福 楼建峰
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价格监测中心
1、主要执法权限
价格监测,包括价格监测信息的集、汇总、录入数据库;定期分析价格动态,指导区、县(市)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并实施考核;上报价格数据、动态分析报告和执行应急预案监测。
2、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监测规定》。
3、工作流程等
见流程图。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中心负责人对执法职责及权限
对本中心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人员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①经办常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确定监测品种的设定,集、汇总、核实、入库工作,指导和督查市属直报定点单位的报价工作,按月编印价格监测数据信息;
②经办定期分析价格动态,指导区、县(市)开展价格监督工作并实施考核;
③经办上报价格数据、动态分析报告和执行应急预案监测。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周一东 冯恭利 吴征涛 林少伟
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价格与成本调查队
1、主要执法权限
成本调查及价格监审,包括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
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3、工作流程等
见流程图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价格与成本调查队负责人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对价格与成本调查队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人员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①经办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②负责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接受下级委托,开展具体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工作。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施桂生 何建尧朱根宝 冯晓斐 肖春见
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价格认证中心
1、主要执法权限
价格认证,包括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仲裁、公证机构委托,对其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标的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价格鉴定和认证;受理市级行政区域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和认证;接受部门委托,对指定的非涉案物品的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价格鉴定和认证;接受委托,对公用事业价格(收费)核定和调整的前期成本认证,以及从事价格管理中的价格服务工作。
2、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3)《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
3、工作流程等
见流程图
4、行政执法责任制
(1)中心负责人的执法职责及权限
对中心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其他工作人员执法职责及权限
①经办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仲裁、公证机构委托,对其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标的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价格鉴定和认证;
②经办受理市级行政区域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和认证;接受部门委托,对指定的非涉案物品的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价格鉴定和认证;
③经办接受委托,对公用事业价格(收费)核定和调整的前期成本认证,以及从事价格管理中的价格服务工作。
5、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岗位责任人:王 民 汤根依 裴显福 陶大元 王丽萍 周见 郎翊江 杨建莉 陈志军
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行政不作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流程
见流程图
(三)执法责任
如有违法行为,按照《公务员法》有关条款以及《杭州市物价局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相关的责任。
六、内部评议考核的要求、程序和结果的运用
(一)内部评议考核的要求
1、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考核的标准、过程、结果以文件方式在单位内部公开。
2、考核周期和考核主体
(1)行政执法责任制部门评议考核周期为上年的12月至当年的11月,杭州市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为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考核主体,每年对各部门在上年的行政执法情况按《杭州市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一次考核。
(2)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评议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各部门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考核主体,每半年对其执法情况按照《杭州市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3、考核内容
评议考核的内容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权限;
(3)行政执法依据是否合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规范;
(5)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情况;
(7)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8)行政执法的其他相关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杭州市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
(二)考核程序
考核按照《杭州市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以100分为满分实行量化测评,在量化基础上定性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等。考核时取自主测评、民主测评相结合取其平均分的方式,每一项目扣分均要求书面说明理由。
(三)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考核结果,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年度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考核评议的结果纳入本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七、内部责任追究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
(一)原则
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任与处理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二)内容
对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因过失或者故意引起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依据《杭州市物价局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方式
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通报批评、临时收存执法证件、暂扣执法证件、吊销执法证件、行政处分等方式。
(四)程序
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由监察室、综合法规处、人教处具体实施工作,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讨论,报局党组研究
2022年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1月17日24时起)
本次调价时间:2022年01月03日24时
下次调价时间:2023年01月17日24时
本期调价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3年1月3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24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
本期油价价格: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种
型号
零售价
批发价
元/吨
元/升
元/吨
汽油
89号
15
7.19
9415
汽油
92号
10298
7.75
9998
汽油
95号
10881
8.25
10581
柴油
0号
8680
7.43
8380
柴油
-10号
9201
7.88
8901
注:
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3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从2007年一月一号开始实行的政策
浙江省自2022年1月17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45元和33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
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2年1月17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2年1月17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45元和33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1月17日
附表: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种
型号
零售价
批发价
元/吨
元/升
元/吨
汽油
89号
9260
6.85
8960
汽油
92号
9816
7.39
9516
汽油
95号
10371
7.86
10071
柴油
0号
8240
7.05
7940
柴油
-10号
8734
7.48
8434
注:
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温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油价,查看国内汽柴油最新价格。
小家电质量问题不容小视
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解读 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护照有效期10年, 护照期满不再延期,弄虚作骗取护照将受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五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县级以上人大有权撤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五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所有金融机构都要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立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五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 赋予银行业监管机构相关调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五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全部案件核准权从1月1号起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五十九号
院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访规定 外国记者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访单位和个人同意 院令第477号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受处分的公安民警将同时被降低或取消警衔,公安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工作应补休 院令第479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明确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优先顺序 法释[2006]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释[2006]12号
商务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 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
国土部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放宽报考条件,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国土部令第35号
国土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 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制定国土管理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国土部令第36号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 明确了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增加了对金融机构违规的处罚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国家林业局 林木质量管理办法 禁止在林木不成熟季节、劣质林内种,林木将使用绿色、白色两种标签 国家林业局令第21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明确医疗广告实施发布前审查制度,首次对发布的广告内容作出明确限定,明显加大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实施暂行办法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提供虚材料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 国家旅游局令第27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 规范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行为,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1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适用于省级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企业、电网使用者和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增加了“定额公示”程序,方便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 完善了对金融企业、创新金融业务的规范 财政部令第33号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接轨国际,为各类金融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对不同类型金融企业的财务规则加以规范 财政部令第42号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突出了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业宗旨,增强了审计准则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 所有矿井必须安装监控系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
公安部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持有境外驾驶证的人员无需经过考试,只要接受道路法规学习,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即可在中国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 公安部令第90号
交通部 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强化了立法责任制、“开门立法”机制和总工程师介入机制等 交通部令2006年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明确内河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调查结束应作出《事故调查结论》 交通部令2006年第12号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进出境时,海关将给予通关便利 海关总署令第154号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天津市 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山西省 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
山西省太原市 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市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条例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大连市教育督导条例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吉林省 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上海市 上海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上海市人民令第64号
江苏省 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 江苏省人民令第32号
浙江省 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浙江省人民令第226号
浙江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令第227号
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令第229号
福建省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
山东省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令第192号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山东省泰安市 泰安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泰安市人民令第116号
山东省菏泽市 菏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湖北省荆州市 荆州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荆州市人民令第48号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 广州市人民令第4号
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令第5号
广东省深圳市 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令第158号
贵州省贵阳市 贵阳市公园和绿化广场管理办法
云南省 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陕西省 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
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政协会议提案格式范文6篇
小家电质量问题不容小视
小家电质量问题不容小视,小家电本身具有精巧性,用途独特,因此吸引了大批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关注。但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短板明显,来看小家电质量问题不容小视。
小家电质量问题不容小视1近年来,随着需求端消费升级趋势的加快演变和消费人群代际的加快变迁,以及供给端产品、渠道、营销的创新变革, 小家电 ,特别是一些创意类的网红小家电产品逐渐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业迎来黄金发展周期,市场关注度明显上升。
小家电本身具有精巧性,用途独特,再加上电商平台上丰富多彩的图文形式展示,吸引了大批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关注。
然而,与之同步上升的,还有消费者对网红类小家电产品质量问题的吐槽和诟病。小家电行业质量问题频发,给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带来了制约,在需求端也对消费者体验和信心带来了不利影响。
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短板明显
根据近年来全国各地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小家电的质量问题不容“小”视,甚至一些知名品牌的产品也上了质量“黑榜”。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提出,近年来,各类小家电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短板明显,主要问题表现为质量参差不齐、维修困难、发生问题索赔难。
2021年8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市生产销售的小家电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发现18组小家电产品不符合相应产品质量相关标准,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包括便携式榨汁杯、电热杯、多功能电煮锅等市场热门的小家电类别。
2021年9月,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网站披露,中山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召回其在2020年9月5日至9月8日期间生产的,型号为T-M1的破壁机产品,召回原因为产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涉及的数量为291件。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看起来一样的小家电产品,线下实体店零售的小家电产品一般比线上配置要好,同时售后服务也有差距。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因为电商渠道产品价格要比线下便宜,为了不影响产品销售,一些厂家会对某些元件进行微调,为电商专门“特制”低成本产品。
比如,电饭煲隔热层的材质不同,会导致能耗不同;养生壶壶体用高硼硅玻璃,还是金属+硅胶圈,材质不同安全性能也有差异。
维修成本居高不下、维修不方便是消费者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据了解,小家电产品一旦出问题,一般都源于核心部件,其价格往往是小家电零部件中最高的,因此维修费用居高不下。
此外,由于小家电产品型号众多,且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出现问题后,往往很难找到统一的零配件,带来备货成本的增加。
更让消费者闹心的是,因小家电质量不过关造成损害的索赔难题。据公开报道,2020年5月份,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称,其购买的小熊养生壶,在清洗时被脱落的玻璃碎片划伤手指。
该消费者联系商家,得到的答复是:并非质量问题,而是和使用时间有关。最终商家只同意赔偿玻璃滤网。
另一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上投诉称,2019年8月底买的锅,用了两个月左右按键时常失灵,一直勉强用到今年3月,锅彻底坏掉。经返厂维修后仍然无法使用。
可以看出,相比于成熟的大家电产品,小家电行业目前还尚未出台明确的政策支持,
缺乏相应的执行标准,没有形成统一的维修与 回收 机制,人为定价使小家电的售后服务几乎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小家电行业的顽疾。
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小家电产品为什么质量问题频发?要从行业的特点来进行分析。目前,小家电市场成为家电企业的必争之地,无论是传统的大家电企业还是专业的小家电企业都在强势布局市场。
但就目前而言,整个市场并不存在明显的技术门槛。
在研发层面,更多的是产品形态层面的细节创意设计,而非核心技术的突破,这就造成了中国小家电行业品牌多而杂,但缺少核心的领导品牌和技术支撑的局面。
由于不存在具有明显优势的技术,在如今小家电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多品牌主要依托低价竞争策略。
过于追求低价的后果必然会压缩产品生产成本,一些企业对品质监控不严格,没有对产品的安全标准进行透彻掌握,甚至不做出厂检查,使用次级材质代替原本的材质进行产品生产。
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产品结构、接地措施、能效等级、EMC电磁兼容、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上问题频出。
此外,依托于互联网红利的创意小家电产品企业,大多都表现出重营销的倾向。他们以高颜值、新颖的“网红”产品和营销模式来吸引消费者,
其营销传播附加在品牌上的价值,已超过产品的本身价值,以销量的快速增长透支着质量的口碑保证。
这种情况已经在一些社交平台有所反映,关于小家电是“神器”还是“鸡肋”的争论时有发生,冲动下单、闲置率高、清洗困难等问题成为消费者反馈的热点。
商家在一味追求当下赚快钱,自然会忽视了产品质量,使得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之本。
如今,小家电行业已经进入高度集中的时代,在主流品牌占据市场优势地位的情况下,其它 小家电品牌 想要胜出,不仅缺乏机会,还缺少技术。
部分小家电企业在电商渠道虽然销售火爆,但由于销售渠道单一,研发投入不足,导致小家电企业想打破低价形象,向中高端转型之路会比较难。
如果小家电品牌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不提高产品质量,其隐忧也显而易见。
相关企业一味追逐利益而忽视质量的行为,必然引发消费者“用脚投票”,导致品牌声誉逐渐被透支,最终在市场的角逐中式微。
品质提升需多方发力
行业想要长久健康的发展,产品质量的保证是根基所在。无论是从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还是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小家电产品的质量都不容“小”视。小家电行业的整体质量提升,需要企业、监管部门等相关方的共同努力。
企业需要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走质量竞争之路而非传统的数量型竞争模式。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质量是生命,
企业还是要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真正意识到质量对于企业、行业和市场的重要性,不能重复过去的“价格战”模式,更加注重对产品质量的'“深耕细作”,用更优质的产品回报消费者。
从业内人士和企业的反映来看,标准问题被认为是制约小家电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这需要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小家电产品的标准体系,
可以按照标准化改革的新方向,鼓励小家电企业积极参与标准自我声明、标准领跑者等活动中来,同时也鼓励小家电行业积极制定团体标准,
通过完善标准体系倒逼产品质量升级。同时,也需要小家电企业增强标准化意识和理念,推广标准化生产,尤其是按照国家、行业的标准生产,及时掌握和贯彻标准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在完善标准体系的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小家电企业的监管。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与权威检测机构共同开展质量整治行动,
定期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罚管理,严肃态度与责任,同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产品进行有效跟踪,
督促企业纠正错误,牢固产品质量意识。对于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进行质量分析,并就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宣贯。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做好对企业的服务,防止企业因为对法律法规、标准理解不到位而引起产品质量问题。相关部门要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形成公共培训、技术推广、质量检测、信息流转等专业服务平台,定期邀请企业参加技术交流会,提升企业对产品质量管控的主动性,从源头上指导企业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
消费提示
要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经营企业,因为小家电属长时间使用的耐用品,应尽量选购知名品牌的商品,并索取购物或有效凭证。
从抽查结果看,我国小家电不合格问题主要有4个方面: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机械强度,应注意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抽查信息,了解商品质量状况,择优选购。
目前,市场上的家电品牌多、类别多、型号多、更新快,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一定要理性,要从经济、适用的角度选购家电。
购买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其基本功能,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片面追求一些时尚商品;要购买有3C认证标志、合格证书、标志和使用说明完整的商品,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为确保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建议消费者选择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小家电。正规商场、超市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而且手续齐全,售后服务到位,家电商品进货渠道有保障。
是商品维修及发生质量问题时索赔的重要的证据。消费者购买小家电时要主动索取并保管好购物,一旦出现问题,可依据购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家电质量问题不容小视2这家知名家用电器品牌又被查出问题产品了!小心中招!
近日,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产品再度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北京市燃气灶具及配件等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1批)显示,
北京博闻万通建材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生电器”)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规格型号:JZT-20)(生产日期/批号:2020年6月30日)被检出燃气导管项目不合格。
连续4年上质量“黑榜”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上海华生电器生产的产品已多次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就近期而言,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1月21日通报的2021年成品油、消防器材、电风扇等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显示,
浙江恒伟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风扇(台扇)(规格型号:WS-A1207 220V~ 50Hz 60W)(生产日期/批号:2020-04-16)被检出标志和说明,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
再以去年为例,上海华生电器因产品质量问题至少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3次。
2021年12月9日,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服装、鞋、床上用品、小家电、箱包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汇总表显示,
抽样自安徽家家悦真棒超市有限公司东方汇店,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生电风扇(落地扇)(规格型号:FS45-116A 220V 50Hz)被检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合格。
2021年11月16日,广东省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示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代工:广东好的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壶被检出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
2021年5月13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2021年小家电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显示,
抽样自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宝峰家电门市,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壶(规格型号:WS-1888)抽检不合格,涉及的问题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2019年至2020年,浙江、山东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相关产品抽检结果中,上海华生电器生产的液体加热器、电风扇等产品也被检出过问题。
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曾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上海华生电器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还曾被处罚。
2019年8月8日和2019年12月6日,上海华生电器两度被上海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原因均涉及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
例如,上海宁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长处〔2019〕052019001508 号)显示,
2019年7月30日,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青岛维客高密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功能电热锅(规格型号:HSDG-30 4.5L)进行检验,结果显示,
该产品所检项目中非正常工作(19.5)、结构(22.104)、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GB 4706.1-2005、GB4706.19-2008标准的要求。
据了解,上述产品由上海华生电器与上海晟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周村宏宇电器厂通过品牌许可生产的方式生产,上海华生电器为上述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上述产品共计生产16台,货值金额为1168元。
《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2019年12月6日,上海宁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华生电器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2920元)。
因侵害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多次被告上法庭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在华生电器过往的处罚记录里还涉及企业信用,以及侵权问题。
天眼查数据显示,华生电器公司曾5次成为被执行人(2012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被执行总金额22.425万元。
天眼查数据还显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3日,该公司4次卷入法律纠纷,案由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身份均为被告。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华生电器出品的“华生”牌家用电器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品牌。
“华生”牌家用电器创始于1916年,从上世纪初便主导生产电风扇等系列产品,经过近百年的持续发展,
“华生”牌家用电器产品已从电风扇系列延伸发展到洗衣机、 电冰箱、吸油烟机、电暖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消毒柜、饮水机、电磁炉、电饭锅(煲)、食品加工器、电水壶等多种系列家用电器产品。
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一个重要载体。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政协会议提案格式的范文,仅供参考。
政协会议提案格式范文篇一:曲靖市政协各组成单位、各位委员:
为提高政协提案质量,我们选择了符合提案标准要求的三件提案作为范本供大家参考。
周东云委员撰写的《关于加强曲靖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提案》、民进曲靖市委撰写的《关于促进曲靖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提案》、市政协教科文体委撰写的《认真解决好乡村文化站室重建轻管问题的提案》。三件提案的形成,经过深入调研,进行认真分析,做到了围绕党委和 *** 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所提建议具有可行性或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和巨集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党委和 *** 部门的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提案撰写文体必须规范,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物、言之有情、言之有序、一事一案。
附:提案范本
政协曲靖市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xx年x月x日
政协会议提案格式范文篇二:提案号:xx
案由:发展油茶产业 增加农民收入
提案人:xx
内容:
油茶是中国特有的优良乡土树种。它与油橄榄、油棕、椰子一起并列为世界四大木本油料植物。2008年 *** 副在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上提出,加快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切实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县是浙江省油茶第二大县,在上世纪60年代鼎盛时期,我县油茶种植面积达到31万余亩,青田的油茶就源源不断地运往全省各地种植,被誉称为"浙南油库"。但80年代后,受观念、管理、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县的油茶产业一直处于荒芜和半荒芜状态,油茶面积和产量逐年下降。
一、我县油茶现状分析
根据2008年县林业局森林调查统计,我县油茶种植面积仅存21.4万亩,万亩以上的乡镇有7个,全县有4万余农户经营油茶,主要分布在章村、腊口、船寮、东源、祯埠等中西部地区,其中章村乡和腊口镇最多。在这21.4万亩油茶中,仅有3万余亩的油茶林处于经营管理状态,其余都处于半野生和原始栽培状态,品种以普通油茶为主及少量的浙江红花油茶。
二、我县油茶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观念落后,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低。由于长期受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大部分群众将种植油茶主要定位于满足自家生活需要,基本依赖 "天种天养",生产上仍沿袭粗放的种植技术和原始落后的管理,对茶林放任不管,不到茶子成熟不进山,甚至一些林农放弃了摘。没有切实树立起种植油茶发家致富的观念,所以很少投入人力、资金对油茶林进行管理和开发。
2、管理粗放,经营效益低。油茶树长期以来基本上用实生繁殖方式,导致品种严重退化,树势衰败严重,大小年突出,产量低且不稳,油茶品种皮厚、仁小、出油率低。加上我县茶农对油茶种植生产方式原始粗放,技术含量低,对高冠嫁接、修剪等丰产技术知之甚少,对垦复油茶的积极性不高,全县约有60%的油茶林没有进行垦复,即使垦复了也没有连续性,油茶林"老、稀、残、杂"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油茶林整体效益不高。
3、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我县的油茶加工仍较多用民间传统的液压式土榨法,加工能力弱,出油率低,只有22%左右,即100公斤油籽可榨成品油约22公斤。生产的油茶品质低,价格低,一般市场价为20元/斤,只有精品茶油价格的1/5左右。茶壳在农村主要当柴烧,除几家深加工企业,其他作坊式的加工厂对于茶皁素提取、菌体蛋白饲料等综合开发利用还是空白。
4、缺乏强势"品牌"和高阶技术。我县目前虽然有浙南油茶等3家油茶生产企业,在生产、技术攻关、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行业发展目标、国内大型油茶加工企业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油茶精深加工方面缺乏高阶技术,无法完全有效利用油茶,产品附加值不高。在品牌建设方面,我县目前没有一个叫得响当当的大品牌。对于企业而言,品牌就是生命力,就是最大的竞争力,是产品赢得市场的保证,走 向市场的通行证,强势品牌、高阶生产技术的缺乏,是我县油茶生产企业的最大软肋,已经成为制约我县油茶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5、农村劳力少,茶油商品率低。山区种植油茶劳动强度大,而我县油茶主产区的农村青年都已外出务工。劳动投入少,是我县油茶林荒芜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由于油茶林分户经营,规模程度低,集中收购难, 林农主要到当地附近的榨油作坊将茶籽榨成成品油留作家庭自用。
三、发展我县油茶产业的思考与建议
1、进一步出台政策、完善机制。 *** 的引导和扶持是关键。建议 *** 要把油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富农产业和乡镇的主导产业来抓,在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油茶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负责制定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油茶抚育改造、品种改良和油茶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油茶林地流转机制和补偿机制,并把各种机制落到切实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上来,为产业发展做保障。
2、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发展油茶产业,首先要把转变群众落后观念放在第一位。一是要走出去。组织油茶大户、乡村干部、有意向发展油茶的群众到江西、湖南等油茶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学习参观, 借鉴经验,坚定他们种植油茶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发动民营企业家、油茶大户,取租赁方式,整合山地,扩大油茶种植规模;对零星种植、小规模种植的茶园,化零为整,变小为大,进行连片开发,形成油茶基地,走规模化发展之路 ,二是要请进来。建议由县林业局邀请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授课和现场指导,提高群众对油茶的认识,使群众树立"把油茶当作田来耕"、"种油茶也能致富"的观念。
3、以科技为支援,加快油茶产业的发展步伐。发展油茶产业,应强化科技支撑,切实提高油茶经营的科技水平。林业、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油茶优良品种的引进和开发,对新品种进行预植更新,对林相较好,但产量不高的油茶林进行高接换冠,建议大力开发建设示范基地,带动、辐射周边群众。要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让他们学会嫁接、育苗、种植、修剪等一系列技术,成为合格的茶农。要组织开展技术下乡活动,为群众提供油茶低改技术服务。
4、培育龙头,提升油茶综合竞争力。 *** 部门要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油茶龙头企业,促进油茶产业链的延伸。同时鼓励企业进行名牌产品的开发,培育一批以"瓯江源"等为主的品牌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县油茶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油茶的利用率和综合附加值,在这里我要举一个例子,现在的油茶加工企业主要是收购茶籽饼和毛油,农民要自己摘、脱壳、榨油,这中间要接近一个月左右。对于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户来说就没有积极性了,如果企业扩大规模,开发出油茶果脱壳装置,直接收购农户的油茶果,这样农民的油茶生产的积极性就会提高,进一步促进油茶产业的发展。
5、转变机制,加强市场开拓。要实现产业化,必须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视企业的主体行为。如果仅建设油茶树基地,缺少油茶籽加工企业,农民生产的茶籽没有出路,缺乏销售渠道,也形成不了产业;反之,如果仅有油茶籽加工企业,没有一定规模的油茶籽基地为依托,则生产企业将成为"无米之炊"。建议应加强和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积极鼓励贩销大户参与到合作社中去,成为产销衔接的纽带和调节产销矛盾的主导力量;同时大力挖掘、弘扬油茶文化,丰富油茶内涵,增加油茶的主导力量;促进油茶产业化的发展。 ?
政协会议提案格式范文篇三:委员会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王秀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服务、加强培训、大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强创业培训,全面掌握我县妇女就业状况和创业需求并及时开展培训的建议很好。随着县城经济发展,妇女群体对创业的渴求越来越高,因此对妇女创业服务的管理迫在眉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女性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是我局工作职责的一部分,我局正在把该项工作做好做实,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充分利用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创业培训等政策,主动承接 *** 的培训专案,与妇联、共青团、农牧局、农广校、职教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强互动联动,对广大妇女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创业就业培训,三年来,我局联合其他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共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45期,培训妇女1200余人。二是以务工就业为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县人才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学校的载体作用,对下岗、失业和进城务工妇女等积极开展家政服务、电脑技能、餐饮服务、汽车驾驶、美容美发等就业技能培训。针对女企业家、女大学生等有创业意愿的女性,继续推荐她们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等创业培训学习。通过定期举办企业管理交流会,组织女企业家和巾帼致富带头人外出集中观摩学习等形式,切实帮助创业妇女普及知识、改进技术、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三是宣传好、贯彻好 *** 制定的税收减免、小额信贷、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开业输导等一系列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真正把利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妇女。
下一步,我局将以“建立创业型城市”“以创业促就业”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妇女创业就业观念。强化各种培训,努力增强创业就业能力。积极调研分析提高女性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多实行一些有利于妇女平等创业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使资金、专案等方面向女性倾斜,激发妇女参与热情,鼓励她们早日实现自主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
xx年x月x日
领导签发:xx
2022年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浙江省汽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
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2年6月14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6月14日
附表: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种
型号
零售价
批发价
元/吨
元/升
元/吨
汽油
89号
11635
8.61
11335
汽油
92号
12333
9.29
12033
汽油
95号
13031
9.88
12731
柴油
0号
10530
9.01
10230
柴油
-10号
11162
9.55
10862
注: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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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24时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2年9月6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2年9月6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90元和18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9月6日
附表: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种型号零售价批发价元/吨元/升元/吨汽油89号105107.7810210汽油92号111418.3910841汽油95号117718.9211471柴油0号94458.089145柴油-10号100128.5712
注: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6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2年12月19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2年12月19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480元和46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附表: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种
型号
零售价
批发价
元/吨
元/升
元/吨
汽油
89号
9465
7.00
9165
汽油
92号
10033
7.55
33
汽油
95号
10601
8.04
10301
柴油
0号
8440
7.22
8140
柴油
-10号
8946
7.66
8646
注: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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